关于变更2023年第2期债权转让公告中受让方收款账户的声明

  尊敬的客户:

  您好!应受让方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将变更2024年6月6日发布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年第2期信用卡债权转让公告》中的受让方收款账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2023年第2期债权转让公告中的受让方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收款账户变更如下:

  2023年第2期债权转让公告变更后信息:

  户名: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4319 0328 1510 5550 000 000 2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特此声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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