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简称“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与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瑞京”)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依法享有的部分信用卡持卡人的债权(简称“标的债权”)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均转让给江西瑞京,具体请详见本公告附表。
一、自2024年6月28日00:00时起,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江西瑞京享有。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出让方以及江西瑞京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受让方,特此告知相关持卡人及持卡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信函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江西瑞京履行标的债权偿还义务。
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
户名: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15995849540037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二、关于本次债权转让及后续涉及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相关事项,再次告知如下:
1、为实现债权转让,订立、履行《资产转让合同》及监管报送或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工作之目的,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会将相关持卡人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数据转移提供至江西瑞京。江西瑞京为实现债权目的,将会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用于债务催收、征信报送、账户及资产管理、数据分析需要。
2、个人信息的范围和种类包括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所处理留存的个人基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用类信息、信贷及担保类信息、财产线索信息。
3、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由于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包括账务处理、数据分析、资产维护等原因,自行加工、使用、存储或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传输。
4、本次债权转让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数据提供至江西瑞京,后续基于催收、征信报送、管理等需要,江西瑞京将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前述处理具有必要性且对您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变更所给您造成的相关影响等)。
5、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实报送本次债权转让信息。
6、除本公告涉及内容外,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及事项详见您与华夏银行签署的信用卡合同及授权文件;如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事项有任何疑问、投诉或行使法定权利等,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江西瑞京联系:
联系方式:4001113555 ;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总部经济大楼西座2011、2012、2016室。
特此公告。
附件: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