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华夏信用卡持卡人:
根据保监会关于意外险合规经营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现对汉莎航空Miles & More-华夏联名信用卡持卡人投保的航空意外险进行服务升级,投保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一、2012年1月1日(含)以后激活卡的客户,自2012年5月16日起,保险权益调整为首年及次年的被保险人均为主卡持卡人本人,不再对持卡人配偶及子女进行投保,其配偶子女原所享最高保险赔付金额累计至主卡持卡人本人赔付金额(具体权益参见表1)。
表1:航空意外综合保险权益(主持卡人)
险种名称 |
赔付金额 |
保险责任 |
航空意外险 |
¥2,000,000.00 |
意外所致的死亡及伤残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航空旅行延误 |
¥5,000.00 |
航班超六小时延误 |
航空行李延误 |
¥10,000.00 |
超六小时延误 |
航空行李遗失 |
¥10,000.00 |
航空行李遗失 |
二、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激活卡的客户,首年的被保险人为主卡持卡人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具体权益参见表2),次年续保的被保险人调整为主卡持卡人本人(具体权益同表1)。
表2:航空意外综合保险权益(家庭)
险种名称 |
赔付金额 |
保险责任 | |
航空意外险 |
¥2,000,000.00 |
本人: |
¥1,100,000.00 |
配偶: |
¥800,000.00 | ||
子女: |
¥100,000.00 | ||
航空旅行延误 |
¥5,000.00 |
航班超六小时延误 | |
航空行李延误 |
¥10,000.00 |
超六小时延误 | |
航空行李遗失 |
¥10,000.00 |
航空行李遗失 |
三、上述保险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具体保险条款细则请参照本网站相关的产品服务说明并最终以两家保险公司官方公布为准;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保留、变更或取消此项增值服务类保险的权利。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并祝您用卡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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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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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