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狂欢购活动细则

  1.本活动仅限华夏华润通联名卡新户参与:新户是指申请以上指定信用卡产品前,名下未曾持有华夏银行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如客户办理多张华夏华润通联名卡,仅限首张批核的卡片参与活动(具体以华夏银行信用卡系统判定为准)。

  2.此券为满减券,单笔订单金额满60元(含)方可使用,购物结算前出示券码,扫码自动抵扣。

  3.优惠券使用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30天(含)内。

  4.使用限制条件:特殊商品(如香烟、名酒、礼品卡、预付卡、3C商品、江西百货区黄金)、招商区、团购不可用,具体限制使用条件以华润万家具体门店为准;仅限兑券会员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和兑现,优惠部分不予会员积分。

  5.券适用范围:此券适用于华润万家App/小程序以及全国大小业态线下门店(包含Ole高端超市、Blt精品超市、苏果超市),不含山东区域青岛城阳丹山、青岛东李、青岛乐客城、淄博金晶大道、济南阳关新路、济南丁豪(高新区)、烟台西关南街大卖场,北京区域北京金星店、北京分钟寺店、北京酒仙桥店及北京昌平万科店大卖场。

  线上:在华润万家App/小程序下单支付时可以选用此券。

  线下:买单时向收银员出示券码进行核销。一经兑换,不予退回。凭券消费可抵扣券面值对应金额,单张小票限用1张,本券可与其它优惠叠加使用,若产生退款,只退回实际支付金额,代金券抵用的金额不退回。

  6.此券仅限一次使用完毕,不可分次使用,不兑现、不找零;一经使用将失效,失效后不予再次使用,如领取后未在券有效期使用,造成券过期,不予退还。权益不提供发票开具服务。

  7.本活动适用于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发行的有效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账户信用卡、对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违反《华夏银行信用卡章程》及《华夏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的,即失去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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