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卡号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我行”)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您”)就自选卡号服务事宜而签署,请您仔细阅读,若您在服务申请界面勾选本服务协议并提交申请,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并且对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一、服务简介

  自选卡号服务是指您申请指定华夏银行信用卡产品时定制信用卡卡号后6位或后8位的服务。指定华夏银行信用卡产品以服务界面实际展示的信用卡产品为准。

  二、服务细则

  1.本服务仅面向申请指定华夏银行信用卡主卡的申请人开放。

  2.您在申请指定华夏银行信用卡时选择自选卡号服务,所申请的卡片审核通过服务即生效。

  3.如您申请的卡产品审批未通过,降级核发其他卡产品,则不保留自选卡号,我行将为您核发随机卡号。

  4.经过卡号定制的信用卡发生到期续卡、损坏换卡后卡号保持原定制卡号不变。发生挂失补换卡、卡片降级或销卡等情况时,原定制卡号将不予保留。

  三、特别声明

  1.我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保留受理及最终核准自选卡号服务申请权利,同时保留终止自选卡号服务的权利。

  2.我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本服务内容、服务条款等内容进行调整。涉及您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我行将提前通知您(我行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通知、微信消息推送、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等),修改事项生效日期以公告或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为准,您有权在限定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您不接受该等修改,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业务,如您未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业务,即视为其同意并遵守修改后的业务条款和细则。

  3.本细则未尽事项,依据《华夏银行信用卡章程》《华夏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行业惯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4.本服务协议自您在服务申请界面勾选服务条款并提交申请,我行审核通过后生效。

  5.您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了《自选卡号服务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相应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

  6.如有疑问,可拨打华夏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66-9557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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